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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征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能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各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;拟订全市种植业、林业、园艺业、畜牧业、渔业、农村能源建设、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(以下简称农业)的中长期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生产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,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,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,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、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,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、总量平衡、结构合理;推进农业依法行政,拟订涉农的政策性措施。
(三)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,并指导实施。拟订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,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;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、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;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,培育、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,促进龙头企业规模发展。
(四)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;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,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;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(种苗)、种畜禽、肥料、农药、兽药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与监督管理。
(五)组织农业资源管理工作。指导农牧用地、宜农滩涂、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;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,依法管理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;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;负责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投资规模和方向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。
(六)加强农村能源管理,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、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;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,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、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;指导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指导观光农业、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;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;牵头管理外来物种。
(七)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工作,负责森林资源和林地、林权的管理。指导国有林场(苗圃)、森林公园、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;组织各类林业基地建设;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;指导森林防火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;指导归口林产品的经营管理;组织协调、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。
(八)指导、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、检疫工作,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。组织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工作,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;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;监测、发布农业灾情,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,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。
(九)负责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。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;承担保护水产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职责;负责渔政、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的监督管理;组织实施水产种苗许可证、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水产养殖证制度,指导渔业捕捞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;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。
(十)负责农业机械化推广和科技管理;参与农机及其配件供销市场的监督检查;参与农业机械节能和污染排气控制技术的管理工作;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农机政策性保险的实施工作;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、经营活动,协调和指导农机有组织地跨区作业;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管理;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;参与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、分配、监督和农用机具的调度;负责农机燃油补贴工作;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、考核工作;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。
(十一)负责全市蔬菜基地的统一规划、建设管理。指导全市蔬菜生产技术推广工作;组织协调“菜蓝子”工程建设。
(十二)实施科教兴农战略。拟订农业科教、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;组织申报并实施省农业新品种、新技术和新模式更新工程,组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体系建设;组织重大科研的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,管理、推广农业科技成果,负责农业新品种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;负责农业技术工作,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;组织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抓好实施;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,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培训、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;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农民技术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。
(十三)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,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。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;分析、研判农产品市场行情,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;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;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,指导农业信息服务。
(十四)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经济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,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;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,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和海峡两岸(仪征)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。
江苏省仪征市农业委员会
地址:江苏省仪征市真州东路55号
电话:(0514)83441516
传真:(0514)83441225
邮码:211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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